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高新投五通桥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五通桥工业新区灾后重建防洪排涝工程、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基层防治和危急重症能力提升项目(金山镇中心卫生院子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通桥晶科、新立晶天然气供气工程、乐山市干氏电机有限公司“乐山市干氏电机有限公司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3-3301264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街52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见附件。
附件1:乐山高新投五通桥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五通桥工业新区灾后重建防洪排涝工程.pdf
附件2: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基层防治和危急重症能力提升项目(金山镇中心卫生院子项目).pdf
附件3:乐山市五通桥区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通桥晶科、新立晶天然气工程.pdf
附件4:乐山市干氏电机有限公司“乐山市干氏电机有限公司技扩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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