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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质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15:51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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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人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部署。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领导职责和岗位职责。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分管,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完善了《五通桥质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有效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质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一是公布了我局概况、各部门职能、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相关内容等。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平台共录入行政权力事项370项,其中行政处罚类333项,行政强制类12项,行政确认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4项,并在政务中心公开质监行政审批事项1个。行政权力事项录入内容含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点、监察点等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内容有事项名称、依据、办理流程图、需要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各环节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目前,已按照规定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个,公开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内容。三是公开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相关政策。我局公布了从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部分费用相关政策,以及从2014年7月1日起涉企计量器具收费降低10%相关政策。

(三)公开形式。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五通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乐山质监局官网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众可根据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在各个业务股室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免费派发有关宣传单和公开资料,在窗口单位备有免费派发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但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质监办函[2014]230号)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78元,并从同日起按30元一户标准收取(证书工本费18元,技术服务费12元)。同时,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涉企计量器具收费降低10%相关政策。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企业和群众更多了解质监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条例,规范工作流程,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化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强化信息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管理,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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