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认真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及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部分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行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者在单位内部公开,对内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规范。三是我局对将要公布的信息进行了梳理,整理出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由局领导审定后,再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公开内容广泛。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的总体要求,我局将凡是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廉政风险点等事项,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的除外,都列为公开目录。包括行政审批信息、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机关或单位财务“三公”经费情况、工程进度情况等内容。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年度公开信息数量
1、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我局从有利于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对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并纳入政务中心办理,将我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事项,都做到了法律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法定及或承诺时限、许可审批进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让群众办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2、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公开,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各类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逐步完善全省市场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设立电子公示栏,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分工、各股室职责及全体干部职工岗位信息,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4.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并将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保障房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及时做好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的信息公开,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2016年我局共信息公开57件。其中精准扶贫信息3件,住房保障信息8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5件、工作信息11件,安全信息8件,工程进度信息8件、地震信息9件、走基层信息5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公开信息和公开指南,及时上传更新网页内容,抓细抓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