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
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以政委为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开展调查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势。
(一)健全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截至2018年底,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区公安分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领导名单、机构及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公文,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1、健全传统信息公开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公安分局继续健全公众场所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信息公开栏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2、加强公众互动。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民互动”等专栏,加强与百姓沟通,及时、准确、快捷的回复网上公众咨询事项,提供个性化信息需求、体现人性化服务,深受公众好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对涉及职能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五通桥区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
不定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新闻通气会、编印有关信息公开资料、微信、微博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公安机关有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务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五通桥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件,满意率达到100%。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二是网上信息内容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信息,满足群众所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