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8〕38号)和《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五府办发〔2018〕15号)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工作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和案审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强化法制领导,落实法制制度保障,定期开展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和个人自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法制档案,并将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递交党组会讨论,重要工作开展会签审批,落实财务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二、提升法制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认真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精简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缩短办理工作时限;二是下调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11个行业35个子项的部分内容下调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取消了水土保持、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立项4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适当、环境污染较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的审批程序;四是对重点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由行政审批股专人跟踪项目进度,在项目引入时提前介入,并指导企业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尽量缩短环评全程时限。
(二)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通过五通桥区外宣网、五通桥区电视台向全区发布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公告》《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财务信息、年度报告等信息128条;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企业开放日”、网络平台等为载体,强化部门、企业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对我区环保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组织群众代表参与企业的环保调查工作,调研企业在环境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消除群众因不了解而导致对我区环保工作的担忧和质疑。
(三)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明查暗访,夜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制等形式强化辖区环境监管。2018年共抽查企业80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单位4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25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15家次,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共下发环境监察通知36份、查处了26起违法行为(其中查封扣押2起,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罚款174万元。紧盯危险化学品、饮用水源等敏感重点领域,加强环境风险监测评估,积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四)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处理群众环保问题投诉举报。以“心连心”“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为重点,强化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做好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开放日,拓宽群众参与全区环保工作的渠道,将环境舆情矛盾控制在基层,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始终把法制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