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早9时许,五通桥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四川五通桥经济开发区北二路四川卢博丽尔化学有限公司对面道路旁荒地有白色烟雾冒出并伴有刺鼻味道。经走访调查,荒地里白色烟雾产生源,疑似四川枫茂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罐车(牵引车车牌号为川L98779、挂车车牌号为川L6829挂)在2024年5月28日20点左右在此倾倒的物质导致。根据走访询问了解,倾倒的物质疑似盐酸沉淀残留物。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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