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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5〕138号(四川含香阁花卉种植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2 15:26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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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5〕138号
处罚名称 四川含香阁花卉种植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含香阁花卉种植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Y71M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文斌
处罚结果 1、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砖房222.87㎡、简房3.69㎡、水泥坝86.13㎡、檐廊112.96㎡;
2、罚款:人民币12769.5元(大写:壹万贰仟柒佰陆拾玖元伍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5/8/15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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