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1112综执处〔2025〕137号 |
处罚名称 |
乐山市五通桥区熙桐家庭农场违法占用土地案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违法占用土地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颁布)第四十二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乐山市五通桥区熙桐家庭农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111********CB3W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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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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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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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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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远明 |
处罚结果 |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79.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罚款2795.5元(大写:贰仟柒佰玖拾伍元伍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8/11 |
处罚机关 |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511112 |
公示期限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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