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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5〕137号(乐山市五通桥区熙桐家庭农场)
发布时间:2025-08-19 14:46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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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5〕137号
处罚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熙桐家庭农场违法占用土地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违法占用土地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颁布)第四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熙桐家庭农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1********CB3W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远明
处罚结果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79.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罚款2795.5元(大写:贰仟柒佰玖拾伍元伍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5/8/11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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