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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5〕231号(乐山市五通桥区零距离商行 )
发布时间:2025-10-15 16:50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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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5〕231号
处罚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零距离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依据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零距离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1********3J8U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雷虎
处罚结果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乐事得克萨斯烧烤味马铃薯片”3袋。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19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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