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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6〕116号(乐山市五通桥区张大姐干鲜店 )
发布时间:2026-05-25 15:55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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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6〕116号
处罚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张大姐干鲜店发布虚假广告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类别2 警告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张大姐干鲜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1********KE9C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桂容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105元。                   2、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6/5/18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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