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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6〕3号(乐山市五通桥区麦德润超市)
发布时间:2026-06-11 16:35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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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6〕3号
处罚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麦德润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麦德润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1********A94X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晓彬
处罚结果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48.5元;
3、罚款:500元。
以上处罚罚没款共计人民币648.5元(大写:陆佰肆拾捌元伍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3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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