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1112综执处〔2026〕148号 |
| 处罚名称 |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香亿贝贝母婴用品生活馆销售失效的产品、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销售失效的产品、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香亿贝贝母婴用品生活馆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111********T59B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代小洪 |
| 处罚结果 | 1、没收“日康晶透趣味系列壮壮杯”(生产商:浙江日康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规格:400ml,生产日期2016/03/01,保存期:十年)2个、“日康晶透趣味系列乐乐杯”(生产商:浙江日康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规格:400ml,生产日期2016/01/02,保存期:十年)1个、“三层辅食盒”(生产商:台州市悦活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规格:7.6×16.7cm,生产日期2020年5月20日,储存期限:3年)1个、“日康®舒适乳感奶嘴”(生产商:浙江日康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4/06/01,保存期:十年)2个、“日康®母乳实感奶嘴”(生产商:浙江日康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5/04/01,保存期:十年)1个、“贝亲宽口径奶嘴”(生产商:贝亲母婴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型号:L,生产日期20210907,保质期:4年)2个、“贝氏贝勒三层奶粉罐”(生产商:昆山贝氏贝勒母婴幼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60506,保质期:5年)1个、“日康®青蛙水温计”(生产商:浙江日康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5/03/01,保存期:十年)1个、“贝亲安抚奶嘴”(生产商:贝亲母婴用品(常州)有限公司,型号:S号,生产日期20211224,保质期:4年)1个、“乖乖熊发光掏耳勺”(生产商:浙江宝惠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6/09/02,产品保存期:5年)1个;“安怡宝®”电子体温计(运营商:厦门安怡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商:杭州世佳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浙食药监械生产许20130131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码:浙械注准20162200903,型号:MT-403,生产日期2017.06.13,使用期限:5年(每天3次))1个。 2、罚款:人民币385元(大写:叁佰捌拾伍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6/16 |
| 处罚机关 |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511112 |
| 公示期限 | 无 |
| 备注 |



川公网安备5111120200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