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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川1112综执处〔2026〕172号(田月强)
发布时间:2026-08-25 16:28 来源: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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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112综执处〔2026〕172号
处罚名称 田月强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田月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511112********051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1215.42㎡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1215.42㎡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棚房39.97㎡、砖房1、2、3、4共518.98㎡、硬化地面656.47㎡);
3、罚款:人民币255001元(大写:贰拾伍万伍仟零壹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8/19
处罚机关 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112
公示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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