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基本职能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性、法制性政府,促进辖区经济发展。重点强化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等方面的职能。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治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加大依法治镇力度,全力促进石麟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致力农业提质,推进农村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具有石麟镇特色优势的现代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挥好以佛手、水果、藤椒为代表的特色优势产业的带动作用,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村集体产业发展资金,让贫困户可发展产业、可就近务工。
2.增进民生福祉,满足群众期待要求
开展好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引进优秀农民工回乡创业。抓好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大力开展慈善助学、助困活动,更加关心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持续推进镇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全面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加强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盯紧抓牢交通、消防、建筑、工业、地质灾害、校车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发生”;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打好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提升城乡环境品质,绘就城乡特色面貌
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场镇环境卫生的常态化治理,扎实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整治、秸秆禁烧、垃圾清运工作;常态化抓好镇、村、组、户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大力整治城乡脏乱差。做好河长制工作,加快水环境生态修复,加大对污水乱排、垃圾乱倒、侵占河床等整治力度。推进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厕所革命“三大革命”,打造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清新洁净的居住环境。
4.加强政府能力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严格按照基层政府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自觉接受镇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畅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加强群众教育引导,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和“马上就办”的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强化村(社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责任倒查及问责机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二、部门概况
石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石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石麟镇便民服务中心、石麟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石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60.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2.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60.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60.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5.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67万元,专项支出244.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石麟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0.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辖区内农业及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石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石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石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0.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2.17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64万元,占16.3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03万元,占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2万元,占12.4%;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占1.4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97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716.71万元,占62.85%;交通运输支出8.61万元,占0.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占2.9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33.6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网格化管理运行经费、乡镇综合业务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01款)群众文化(09项):2021年预算数为34.0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石麟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36.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石麟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08项):2021年预算数为37.4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经费、居民自治、居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的各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人员慰问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关工委及团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采供血机构(06项):2021年预算数为:4.434万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农户交通补助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1年预算数为:5.8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三个事业单位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桥涵、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石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1年预算数为:572.8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资金。
19.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07项):2021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建设(04项):2021年预算数为:8.6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车福路占地农户粮食补偿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石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因为常年项目继续实施。
支出项目主要有西坝电站库区水淹区粮食补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接各部门和各单位调研、业务指导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基本与往年保持不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应急救助、防洪防汛、安全检查等公务活动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石麟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1.7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石麟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石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石麟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60.4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60.41万元,主要为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网格化管理运行经费、乡镇综合业务工作、乡镇老龄工作、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双拥慰问工作、爱心血库务工补贴、乡镇关工委工作、社区照明路灯管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西坝电站库区农户补偿、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车福路占地粮食补偿。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石麟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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