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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2 14:36    来源:政法委   点击量:36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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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不宜公开。

二、部门概况

不宜公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06.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6.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32万元,综合运行经费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涉法涉诉司法救助、多元化解个案奖励及见义勇为基金。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综治巡访队人员工资发放和未购买保险补助。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7万元。主要是因为综治巡访队人员增加及多元化解中心化解个案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06.16万元,占10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类)行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16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巡防队人员的基本工资、未购买保险补贴等经费。

2.一般公共安全(类)行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安全(类)行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多元化解中心个案奖励、见义勇为基金和涉法涉诉疑难案件专项司法救助资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16万元,主要包括:综治巡防队人员的基本工资、未购买保险补贴等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委政法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来桥检查、督导、调研政法、综治、维稳和反邪教、涉法涉诉、多元化解工作等。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政法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9万元,增长0.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空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政法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6.1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2万元,主要为涉法涉诉司法救助资金、多元化解中心个案奖励经费和见义勇为基金。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2021年政法委预算公开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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