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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10 16:29    来源: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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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培训、医保社保政策落实、优抚抚恤、权益维护、褒扬奖励、英烈保护和拥军优属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局机构由退役军人局局机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丁佑君烈士纪念馆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2020年机关岗位编制6个;下属事业单位编制7个。实有人数机关6人,下事业单位7人,全部由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68.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68.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68.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8万元,其他商业和服务支出14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1.19万元(其中专项支出1554.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8.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8.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1.2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减少了与退役军人相关的专项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84万元,占99.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10.65万元,占0.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54.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退役安置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接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交流学习需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公车使用和维修维护情况进行调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应急保障车辆)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购买车辆保险、燃油及其他车辆维修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4.93万元,增长44.26%,原因是因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正式运转,2020年预算未编制服务中心的单位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五通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668.4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54.57万元,主要为双拥和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经费项目、丁佑君烈士纪念馆运行经费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机关运行维护费项目、企业军转干部经费项目、退役士兵安置项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优抚对象定不定救、解三难及自然增长机制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部门预算批复表(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A31-区退役区人事务管理局(项目绩效目标).xls

A31-区退役区人事务管理局(整体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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