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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1 10:14    来源:五通桥区基地管委会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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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研究园区的相关重要事务和重大事项,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履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的相关职能。

7.开展重大项目代办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文件制作、文件收发、传阅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公务接待、后勤服务、机关财物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编制管理。负责本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党建、群团以及对外宣传、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法治建设与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经济发展股

负责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编制与实施,拟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承担入园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的收集、汇编、报送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储备、包装和投资报批工作。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税收返还等扶持政策申报兑现工作,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协调园区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负责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管理、预结算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园区征地范围内杆管线搬迁和入园企业红线范围外的管线建设。配合入园企业做好项目选址、勘察设计等服务工作。负责入园企业建设中工程进度管理,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环保股

负责园区区域环评、跟踪环评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安全工作及企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入园企业环保报建及企业生产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入园企业项目环评、安评管理工作。协助区安检局、环保局在园区内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共核定机关行政编制8名(含设立时已核编制2名),其中:基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兼任,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党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中层职数3名。

五通桥区基地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为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增核3名事业编制。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99.21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99.21万元,预算安排支出199.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4.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86万元,专项支出增加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21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费用44.53万元,占22.3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6万元,占5.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8万元,占2.9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6万元,占1.2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5万元,占0.98%,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20.48万元,占60.47%;住房公积金支出12.15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4.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事务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督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较2020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基地管委会人员和工业园区入驻企业都增加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现有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业务量大幅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7.7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3.05万元,上升255%。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园区业务快速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9.2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99.21万元,主要为部门基本支出项目128.21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委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

基地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附件3-2:部门预算公开材料(附表).xls

附件3-3: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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