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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9 08:40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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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在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5.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6.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纪委监委属行政单位,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区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946.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5.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6.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6.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4.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万元,专项支出1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6.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纪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8.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2.82万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增大,工作内容增加,人员增加较多,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51万元,占7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7万元,占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9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83.23万元,占8.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91.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开展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监督执纪、惩治腐败、区委巡察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2.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退休人员其他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3.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区纪委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纪委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46.1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的原因,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减少接待和学习交流。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重新核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定额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纪委监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4.58万元,增长14.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纪委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纪委监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46.4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47万元,主要为区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综合运行保障项目、纪委全会会议费、巡察业务专项项目经费。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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