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由政府领导,主管全区农村流通型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农村、农民综合服务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综改完善体制求动力。积极构建并完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有机结合的“双线”运行模式,规范理事会和监事会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做强主业打造平台添活力。针对我区农情和业务短板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确立新型供销社业务发展定位,完善经营服务网络,整合优质资源,打造供销主业服务平台,努力做强供销合作事业。
三是实施基层壮大工程强能力。探索“三社”融合新型经营模式,引导镇级基层供销社广泛吸纳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村组干部等入社,鼓励村两委负责人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担任新型供销社主任,更好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努力形成农民得实惠、村集体得效益、供销社得发展的三赢格局。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五通桥区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1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96.31万元增加14.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1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0万元,专项支出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为三农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79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2.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0.86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8万元,占68.8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1万元,占19.45%;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占2.8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占8.8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13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工作和特定项目工作等必要的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7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16.86%。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设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五通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1.1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7万元,主要为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供销联社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2021预算公开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