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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通桥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2 15:40    来源:五通桥区团委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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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通桥区委员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团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局)级(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领导和指导区青联和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推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团力度,积极开展推优入党活动。二是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活动,继续大力扶助贫困、残疾青少年和孤儿等弱势青少年群体。三是做好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对农村青年和下岗青工进行创业就业技术培训。大力促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各类专合组织的发展,为农村青年提供青年小额贷款。广泛开展青年创业大赛、青年文明号形象大展示等青春建功活动,动员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改革发展实践。四是深化志愿服务。从机制、队伍、阵地、活动全方位提升志愿服务工作水平。五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领工作,通过新媒体宣传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三观”。六是开展好“五”、“六”、“一二”等纪念活动。

二、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通桥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有参公事业编制3个,实有在职公务员2人。其他事业单位五通桥区青少年宫编制3个,实有在职事业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区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团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万元,项目支出6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区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类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团区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万元,占5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8万元,占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0.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团区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样。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2.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一样。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日常维护、保险费用、加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团区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预算一样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团区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团区委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团区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025元,主要为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关工委工作专项经费项目、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五通桥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2021年预算公开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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