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统战部(以下简称区委统战部)是五通桥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加挂区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调查研究我区统一战线的实际情况,向区委如实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人士培养发现计划。
4.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团结。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无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10.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11.统一领导港澳台统战工作。
12.统一管理对台工作。
13.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14.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委统战部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区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207.78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52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7.78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7.78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98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30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专项支出8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统战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78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一战线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统战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78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5242万元。主要是因为1名工勤人员2020年退休后未新增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6698万元,占82.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69万元,占8.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67万元,占1.79%;住房保障支出13.981万元,占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28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93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2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7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9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3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据实报销),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需要,公务车使用需求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出差、会议、工作检查、调研等日常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委统战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3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8352万元,下降8.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委统战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委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委统战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7.784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7.7842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台湾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宗教事务支出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区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2021年预算公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