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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9 09:59    来源:五通桥区区残联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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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1、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向政府及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残保金征收管理、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证办理、无障碍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6、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残疾人“智慧量服”工作;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抓好各项康复任务;推动各项民生项目落地落实;联系残疾群众做好各项工作等。

区残联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五通桥区残疾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五通桥区残疾人联合收入预算总额为301.7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1.7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1.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万元,专项支出228.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残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1.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7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8万元。主要是因为民生项目资金投入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19万元,占96.8%;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7.19万元,占2.38%。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45.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2021年预算数为26.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脑瘫儿童康复、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设备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021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等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11.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智慧量服”工作、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残疾人宣传、文体、教育等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0.3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7.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区残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七座小型专用客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运行相关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残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残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8.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辅助器具,不再采购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相关货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区残联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残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01.7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6万元,主要为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支出。

八、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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