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总结推广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经验,组织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研究。
2.制定全区党员工作各项规划和计划,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全区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3.负责全区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管理、指导工作。
4.配合市委组织部、上级有关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县级干部的日常管理。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等工作。
6.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7.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牵头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等。
8.会同人社部门做好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等干部人事工作。
9.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10.抓好部内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升组工干部素能和组织部门形象。
11.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基层治理工作。
13.负责全区老干部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2.做好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
3.抓好大规模干部培训。
4.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
5.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6.全面强化党建责任落实。
7.筑牢基层组织基础。
8.从严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9.拓展联系服务功能。
10.创新组织覆盖方式。
11.强化服务力量保障。
12.规范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13.加大自身建设力度。
14.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15.做好基层治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93.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3.6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3.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7.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4万元,专项支出472.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3.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3.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0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66万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3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12.08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42.47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21.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2.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1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各级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3万元,增长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委组织部(编办、基层治理办、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员教育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93.6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72.15万元,主要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93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目379.15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委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区委组织部2021年预算公开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