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督查问责;负责指导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开展。
3.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和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区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根据职能分工交办相关部门,并跟踪监督,督促落实。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4.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5.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6.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负责集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7.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8.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垂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区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
10.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对全区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提供查询;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①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査、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
②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理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
③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职责范围内,但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以区行政审批局名义上报,主管部门具体办理。
④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建专业化现场踏勘队伍,采用建立专家库、购买社会化服务、职能部门配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形成审批、踏勘、办证等紧密连接的工作机制。
⑤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2.完成深化“放管服”当年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拓展政务服务功能。
3.规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平台内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和工作承接。配备专门人员,采取分批次培训的模式,“一对一”指导、演练操作技能,顺利完成网办能力提升应急任务。
4.完成“好差评”评价体系建设。
5.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项目审批改革,扩大企业投资吸引力。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双创、扶贫以及其他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行政审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未独立核算账务)五通桥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
本单位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行政在职12人(本年度调出2人,调入1人),实有事业在职13人(本年度调出1人,调入1人),年末临聘人员14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均为452.2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83万元,增长10.4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本单位因机构改革,2019年3月在原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并保留其下属事业单位五通桥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同时增加人员编制。机关编制由4人增加为14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编制由5人增加为15人。2019年交流调入人数较多,且此部分调动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未在我单位列支全年,因此2020年基本支出经费较2019年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承办审批事项增多以及大厅入驻单位增加,政务大厅运转经费支出增长,即政务大厅综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至23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5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26万元,占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3万元,占61.67%;项目支出173.33万元,占38.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数均为452.2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3万元,增长10.46%。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人员调入增加的基本支出经费;机构改革后,我单位承办审批事项增多以及大厅入驻单位增加,政务大厅运转经费支出增长,即政务大厅综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230万元。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增加42.83万元,增长10.46%。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人员调入增加的基本支出经费;机构改革后,我单位承办审批事项增多以及大厅入驻单位增加,政务大厅运转经费支出增长,即政务大厅综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230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49万元,占8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9万元,占8.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4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27.74万元,占6.13%。(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2.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17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24.94%,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为1.8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1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次,国内接待人次4人(不含陪同人员),无出国出境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以及“8.18”洪灾影响,接待业务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9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5.0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完成预算36.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45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是2019年与2020年车辆维修费用均在2020年支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办公、扶贫、审批事项现场踏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预算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60万元,下降85.9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灾情影响,减少接待业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营商局3人检查及调研“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0.05万元;接待省工建平台技术培训人员1人0.05万元(含住宿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0万元,比2019年增加11.08万元,增长82.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行政审批局后,转变职能,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划转我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增大。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购置工作服装16.77万元,购买针式打印机1台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1辆(产权归属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政务中心综合业务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区委宣传部预算项目划转我局1个项目未自评)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单位收支基本平衡,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承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等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我单位本年度项目经费有2个,即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经费(区委宣传部预算项目划转)。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经费支付规范及时,较好地完成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既定目标,社会、环境和可持续效益显著,各项绩效指标年内均顺利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23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73.12万元,执行数为17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正常运行,主要包括保洁员和窗口临聘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伙食补助、大楼水电气费、邮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耗材、广告宣传、保安劳务费等费用,旨在为公民、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安全卫生文明的办事场所,确保政务大厅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1.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2.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项目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1.项目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21万元(区委宣传部预算项目划转),执行数为0.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心组学习的必要支出,主要用作征订书籍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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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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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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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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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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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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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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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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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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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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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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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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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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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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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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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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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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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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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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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
2.积极推广 “精细化”服务。
3.建立“多维度”服务评价制度。
4.落实基层便民改革。
5.双创和扶贫工作
6.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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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绩效评价得95.5分,部分绩效未完成扣分4.5分,其中预算执行率指标扣4.5分。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目标完成良好,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完成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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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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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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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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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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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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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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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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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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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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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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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平台共办件727215件,全程网办75.35%,即办比例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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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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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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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档案盒、许可证、申请书、企业档案数据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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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个(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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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股定制档案盒0.5万个,购买营业执照工本0.5万个,数据化企业档案2.83万页、购买文书档案盒0.032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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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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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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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察系统使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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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6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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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支出6万元,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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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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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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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便民中心光纤租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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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17.28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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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支出15.852万元,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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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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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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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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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2.7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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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支出0.1万元,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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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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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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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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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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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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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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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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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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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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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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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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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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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材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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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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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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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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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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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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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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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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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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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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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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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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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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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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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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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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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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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商事登记审批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审批股、涉农事务审批股、投资建设审批股5个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五通桥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督查问责;负责指导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开展。
3.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和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区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根据职能分工交办相关部门,并跟踪监督,督促落实。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4.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5.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6.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负责集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7.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8.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垂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区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
10.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对全区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提供查询;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①.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査、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
②.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理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
③.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职责范围内,但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以区行政审批局名义上报,主管部门具体办理。
④.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建专业化现场踏勘队伍,采用建立专家库、购买社会化服务、职能部门配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形成审批、踏勘、办证等紧密连接的工作机制。
⑤.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行政在职12人(本年度调出2人),实有事业在职13人(本年度调出1人,调入1人),年末临聘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490.5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4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278.93万元,占经费拨款的61.67%,项目经费173.33万元,占经费拨款的38.3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部分)经费拨款202.16万元,占44.69%;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39.19万元,占8.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9.84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拨款27.74万元,占6.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部分:政务中心综合业务运行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拨款173.33万元拨款,占38.3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支出总额为45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52.26万元。支出构成为:人员支出254.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51万元,项目支出173.33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执行数为45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49万元,占8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9万元,占8.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4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27.74万元,占6.13%。
本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区行政审批局年初预算安排4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0.51元,项目支出预算230万元,后调减预算38.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日常运转等,全年预算数452.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数4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8.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3.33万元。
本单位预决算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资金项目按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并按规定标准及要求核算填报。预决算编制以及执行工作做到高效、保质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评价为今后绩效评价提供了参照和参考,促进绩效评价水平提升。同时,按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绩效目标和评价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五通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着实是求事的精神,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认为,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与预算(含中期调整)基本平衡,行政审批局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总体满意。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2.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3.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项目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项目是保障全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的运转类项目。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因我局按照部门机构改革要求于2019年3月底完成组建,2020年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增加至23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至173.12万元,该项目共计资金173.12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预算调整及下达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五委发〔2019〕4号、五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以及五府定〔2018〕202号文件,立项申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财政支付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支付。该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均已到位并已支付。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以“保运转”为资金分配原则。首先保障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水电气、邮电费等基本运转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区政务中心政务运转类经费,包括保洁员和窗口临聘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保安劳务费、伙食补助、大楼水电气费、邮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耗材、广告宣传等正常运转经费开支,旨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规范、优质的政务服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详细绩效目标请见前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十条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①项目完成指标:共6个指标,顺利完成5个,预算执行率指标未完成,扣分4.5分。
②效益指标:共3个指标,完成3个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共2个指标,完成2个指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本部门项目工作经费是保障全区行政审批、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由此可见:项目实施是现实需求,具有相关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原则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绩效导向、科学评估、规范有效,主要通过绩效评价方法中的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为年初预算项目,项目资金申报经区政府,以及区财政局批复后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0年政务中心综合运行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增加至23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至173.12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与资金计划一致,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0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73.12万元,开支依据范围、标准、支付进度等合规合法。资金支出占预算额的75.70%,结余56.88万元为当年政务服务窗口绩效与事业人员慰问金等资金(因窗口绩效、事业人员慰问金要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严格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和财政支付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支付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为政务运转类常年项目,我单位按照资金核算的要求,坚持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分期付款、单据送审、办理报账,接受区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2020年预算编制批复实施,结合我局工作的现实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对照单位内控制度,紧紧把握住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但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按照项目计划对相关支出按时按实申报,并及时进行支付,全年安排项目支出173.12万元,资金结余56.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75.70%,调整预算执行率为100%。本项目绩效评价得95.5分,部分绩效未完成扣分4.5分,其中完成情况指标(预算执行率指标)扣4.5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我局狠抓“服务”两字,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全区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按照年初预算用途使用,没有相互挤占挪用,没有超预算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全年项目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总体较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2.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项目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