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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09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办法,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承担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责任,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并依法移交案件线索。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市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206人,完成目标任务4200人的123.9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1%,控制在目标任务的4.4%以内;劳务品牌培训845人,完成目标任务500的169%;返乡创业培训305人,完成目标任务200人的152.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00万元的120%。
2.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7万,完成目标任务2.65万的102%;代缴8270名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完成目标任务7600人的109%;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297人,完成目标任务3500人次的122.77%。
3.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工项目总包企业直发率、总包企业和业主建立做实工资专户率、总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率、总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率达100%。
二、机构设置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99.4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9.97万元,下降18.5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9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4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9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6万元,占44%;项目支出388.44万元,占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9.4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9.97万元,下降15.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9.97万元,下降15.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59万元,占61.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8万元,占24.95%;卫生健康(类)支出64.73万元,占9.26%;住房保障(类)支出26.6万元,占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9.40,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42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2.80万元,完成预算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19.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06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6.61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6.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30.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1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完成预算48.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拥有2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1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5万元,比2019年减少0.3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支一扶”人员员工资和保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按时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全区“三支一扶”资金足额按时发放,为促进基层农业、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营造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三支一扶”人员员工资和保险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和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0.43万元,执行数为26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三支一扶”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为促进基层农业、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营造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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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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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和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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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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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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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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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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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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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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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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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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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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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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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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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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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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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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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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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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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支一扶”管理培养、政策保障工作,按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资、补助等费用,及时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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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人员经费使用均符合政策要求,在资金使用、审批、发放上监管到位。“三支一扶”工作开展顺利,做好了“三支一扶”合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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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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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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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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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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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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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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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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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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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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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落实各项政策,“三支一扶”各项补助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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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发放工资及各类补助,及时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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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落实各项政策,“三支一扶”各项补助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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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发放工资及各类补助,及时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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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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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区“三支一扶”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促进基层农业、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营造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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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人,此类人员为促进基层农业、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营造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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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区“三支一扶”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促进基层农业、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营造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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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人,此类人员为促进基层农业、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营造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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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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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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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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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下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局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和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乐山市五通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单位2个: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二)机构职能。局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办法,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承担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责任,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并依法移交案件线索。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三)人员概况。局机关编制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3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员核定事业编制数为5人,实有人数5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
全局机关退休17人,人力资源服务中人退休1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局2020年财政资金拨款收入69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10.96万元,项目拨款收入388.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资金支出情况:按项目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按项目支出性质分类:人员经费502.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6.92万元;按项目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73.06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9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按时完成了2020年的预算编制工做。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规定进行各项经费的计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根据我单位实际人员情况和工作情况作了预算中期调整: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10.96万元,实际执行预算为310.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88.44万元,实际执行预算为388.44万元;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区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基本上按照时间过半,拨付完成50%,截止年底各项目完成了95%以上,预算执行管理情况总体良好。
(三)综合管理及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维护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完成人力资源各项管理等工作,我局党组行政班子团结协作,干部职工齐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决算编制、内控制度等方面,制定完善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并对会计、出纳不相容岗位实施分离,包括支出审批与付款分离、重大合同的撰写与审批分离、坚决杜绝一切财物风险和业务风险,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实行权力清单和岗位清单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资产配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保证资金支出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
2020年,在编在职人员24人,人员支出249.4万元,占基本支出80.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14万元,占基本支出12.2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58万元。整体支出中,基本支出占44.45%,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55.55%,其中,对“三支一扶”补助支出260.4万元,占项目支出67.03%,占总支出37.23%。各经费构成全面,占比较为合理。
在厉行节约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一定成效。2020年“三公经费”总体支出4.28万元,与2019年同期比较略有下降。“三公”经费支出仅占商品服务支出11.22%,占总经费支出的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与2019年比较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87万元,与2019年比较基本持平。2020年水电费未单独预算,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所有资金支付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财政直达。
从以上指标看出,人员配备比较合理,经费构成全面、所占比例合理。从人力、物力上保证了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我局圆满完了我局2020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到区委、区政府肯定认可。
在财务管理方面,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加强资产管理。会计档案按要求及时归档保管。所有资产购置,都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20年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资金执行率良好、使用合规,机关运行平稳,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在绩效目标动态管理、评价结果运用方面还做得不够。
(三)改进建议。
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管理及有效运行评价结果;更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资金、资产管理制度,使我局的人、财、物发挥出更好的作用,以保证我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