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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6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30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1-35页)
第四部分附件(36-50页)
附件1
附件2(51-76页)
第五部分附表(77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其基本职能主要: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委办发〔2019〕27号)的精神,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贯彻房地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建设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防控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负责编制城镇建设抗震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我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并上报审批;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贯彻执行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有关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在五通桥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行业管理为抓手,战疫情、抗洪灾、提品质、保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85亿元,城镇化率提高0.4%,建成区面积达18.7平方公里。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纳入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区住建局机关收入总计25,841.74万元、支出总计25,841.7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474.95万元,增长68.17%。主要变动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增加,特别是2020年8月五通桥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涝大灾,自然灾害救灾恢复重建支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和供水一体化改造等项目,区级财政加大了对基础设施方面资金的投入,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本年收入合计25,84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2.81万元,占23.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88.93万元,占76.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本年支出合计25,84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8万元,占0.85%;项目支出25,621.56万元,占99.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41.74万元、支出总计25,841.7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74.95万元,增长68.17%。主要变动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增加,特别是2020年8月五通桥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涝大灾,自然灾害救灾恢复重建支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和供水一体化改造等项目,区级财政加大了对基础设施方面资金的投入,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8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52.10万元,增长61.89%。主要变动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增加,特别是2020年8月五通桥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涝大灾,自然灾害救灾恢复重建支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和供水一体化改造等项目,区级财政加大了对基础设施方面资金的投入,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万元,占0.0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4万元,占0.97%;卫生健康支出5.85万元,占0.10%;城乡社区(类)支出1,576.30万元,占25.62%;住房保障支出1,127.05万元,占18.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382.50万元,占54.9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5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0(款)0(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类)0(款)0(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0(款)0(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离退休支出,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6.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厕所改建经费,麻柳扁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江南苑)8.18特大洪灾灾后地下室土建修复工程,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67.58万元,主要用于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垃圾处理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00万元,主要用于五通桥区“双创”项目升级改造(3类公厕)6座工程,茫溪河流域文化街公厕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款,五通桥区岷江大道健康主题公园公厕采购项目,蔡金镇车站附近公厕、金粟镇农贸市场公厕改造、西坝镇农贸市场公厕、石麟镇农贸市场公厕建设工程支出,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7.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完成预算100%。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62.50万元,主要用于五通桥区8.18特大洪灾恢复金粟镇双漩村灾后重建聚居点项目工程等支出,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1.30101-基本工资、2.30102-津贴补贴、3.30106-伙食补助费、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0109-职业年金缴费、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0113-住房公积金、8.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0304-抚恤金、10.30305-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2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1.30201-办公费、2.30204-手续费、3.30205-水费、4.30207-邮电费、5.30211-差旅费、6.30216-培训费、7.30217-公务接待费、8.30226-劳务费、9.30228-工会经费、10.30229-福利费、1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0239-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34.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杜绝不必要的接待支出;二是结合住建局机关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燃修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4万元,占9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占7.0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支出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完成预算49.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31万元,下降24.95%。主要原因是:结合住建局机关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燃修费等支出,故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
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业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单位工作出差、各镇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培训指导和应急工作、人防基地建设培训、环卫清扫保洁巡查、市政设施巡查、园林绿化维护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完成预算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1.82%。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检查、招商引资城市建设项目、学习和交流、业务工作用餐等工作较去年减少,故支出减少。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9人次,共计支出0.3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0年3月25日接待市住建局住保科一行到我区督查公租房“两清单”录入事宜、现场查看公租房小区工作用餐费0.063万元,3月27日接待市住建局景观园林科和住保科一行到我区调研老旧小区改造事宜工作用餐费0.025万元,6月5日接待市住建局一行到我区督导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用餐费0.032万元,11月25日接待峨边县住建局到我区学习城市建设、棚改、乡镇污水处理经验工作用餐费0.1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688.93万元。主要用于西湖新居物管费(2018.9.25日-2019.7.24日),新华六期回迁房前期物业管理费(2019年1月1日-6月30日),王爷庙片区回迁房工程预算、地勘、测绘、财评,巴岩井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结算款,中心路回迁房(西湖新居)二次供水设备及电梯牵引绳更换费,冠英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购买服务经费,涌江宾馆片区棚户区改造管理经费,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老城提升改造及创文创卫,冠英镇、牛华镇、桥沟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代征手续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经费,乐山市五通桥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五通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改造工程,五通桥区茫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综合管理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3万元,比2019年增加1.5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2020年8月18日五通桥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涝大灾,在救灾救援、恢复重建中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大,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5.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厕所改建经费(按实结算),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垃圾处理费,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8.18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目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局机关单位工作出差、各镇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培训指导和应急工作、人防基地建设培训、环卫清扫保洁巡查、市政设施巡查、园林绿化维护巡查及管理、公房管理和维修等所需的业务用车及工作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住建局机关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0个项目(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污水处理二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冠英镇、牛华镇、桥沟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经费,完成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213线照明,完成垃圾处理项目(按实结算),冠英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购买服务经费(债务还本、债务利息),综合业务工作等项目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区住建局机关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批复的资金预算不足,工程程序繁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二是履职成效上,虽然履职尽心尽力,但项目招投标程序繁锁,项目落地迟缓,加之群众对工程的支持力度不大,甚至存在阻工的现象,协调难度较大,未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谋划,加强沟通,争取资金早日到位。二是加强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助推工程尽快实施,造福群众。区住建局机关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发挥效益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2020年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垃圾处理费(按实结算),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213线照明,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3.29万元,执行数为48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力推进并实现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市场化、高效化和专业化,提升城市品位,环卫作业机械化力量提升,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也更安全、方便。完成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方便市民,为五通人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卫作业机械化力量还需加大;二是日产日清做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环卫机械化作业的力度,加大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完善。
(2)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6.10万元,执行数为106.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出行方便的条件,有效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需求;二是城区内公厕改造欠进度,目前尚存在个别地方无厕或不达标厕所。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与相关单位衔接和协调,抓城市功能完善提升建设品质,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城区内新建公厕以及厕所升级改造工作。
(3)垃圾处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4.29万元,执行数为38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主要加强了我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做到了日产日清,为五通人民提供了干净、卫生、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方便了市民,提升了城市品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受财政资金投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区还存在着有害固体废弃物、餐厨垃圾现象,无固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堆放场。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与财政衔接和协调,政府加大对垃圾处理分类方面宣传资金的投入力度,对环卫工作的政策倾斜,加大对环卫行业资金的投入。
(4)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1.85万元,执行数为28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群众夜间出行难的问题,提升了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夜间文化内涵的利民之举。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现有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与财政衔接,争取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完成城市亮化及美化升级工作。
(5)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7.79万元,执行数为41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项目区流域水体质量,使项目区内污水处理能力达到预期目标,人民群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完善对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对预算项目及时开展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项目区流域水体质量,使项目区内污水处理能力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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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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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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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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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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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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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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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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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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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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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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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9
|
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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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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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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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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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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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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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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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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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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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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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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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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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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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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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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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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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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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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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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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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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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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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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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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加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按实结算)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6.10
|
执行数:
|
106.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10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垃圾处理费(按实结算)项目工作任务
|
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量
|
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
≥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83.29
|
执行数:
|
483.29
|
其中-财政拨款:
|
483.29
|
其中-财政拨款:
|
483.29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工作任务
|
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量
|
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
≥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加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按实结算)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6.10
|
执行数:
|
106.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10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垃圾处理费(按实结算)项目工作任务
|
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量
|
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
≥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垃圾处理费项目(按实结算)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84.29
|
执行数:
|
384.29
|
其中-财政拨款:
|
384.29
|
其中-财政拨款:
|
384.29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垃圾处理费项目(按实结算)工作任务
|
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量
|
垃圾处理费项目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
≥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1.85
|
执行数:
|
281.85
|
其中-财政拨款:
|
281.85
|
其中-财政拨款:
|
281.85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工作任务
|
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量
|
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
≥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项目区内有效解决群众夜间出行难的问题,提升了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夜间文化内涵的利民之举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宜居的美丽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项目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71.79
|
执行数:
|
471.79
|
其中-财政拨款:
|
471.79
|
其中-财政拨款:
|
471.79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项目工作任务
|
完成预期目标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成量
|
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项目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
≥98%
|
≥99%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当年资金支出率
|
≥100%
|
≥100%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程完成量达标情况
|
≥98%
|
≥99%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
|
有所提高
|
≥98%
|
改善项目区流域水体质量,使项目区内污水处理能力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城市资源监控能力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98%
|
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
达到预期目标
|
项目区内人民群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升了城市品位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
|
≥99%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区住建局机关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区住建局机关自行组织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和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2020年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垃圾处理费(按实结算),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213线照明,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
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及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公有房屋(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公有房屋维修改造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2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住建局机关由6个股(室),即:办公室,建设管理股,城市建设股(燃气经营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村镇建设股(小城镇办、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党委,安全管理办公室组成。
(二)机构职能。
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委办发〔2019〕27号)的精神,区住建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贯彻房地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建设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防控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负责编制城镇建设抗震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我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并上报审批;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贯彻执行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有关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住建局机关人员编制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2人,工勤编制数1人。2020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遗属1人、共计: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2020年财政资金拨款收入总额为25,84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为220.18万元,项目拨款收入为25,621.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2020年经费支出为25,84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20.18万元,项目支出为25,621.5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区住建局机关2020年绩效目标制定:确保住建局机关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支出,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建设,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民生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完成。设定项目任务完成率≥99%,完成时间节点:2020年12月底前。
2.目标实现: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基础设施的提升,使区内人民群众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优美、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对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重要作用,让群众满意达到99%以上。
3.预算编制: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的规定等,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支出预算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预算一经批准,务必认真执行。各项经费支出都必须在核定的年度预算内节约使用。如遇有不可预料的特大事件、突发事件或根据国家政策、机构、人员发生变化,确需调整预算或追加的,按规定报请财政部门调整或追加预算。区住建局机关2020年预算数总额为7,929.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709.7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1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2.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3.36万元。区住建局机关2020年决算支出为25,84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20.18万元,项目支出为25,621.56万元)。
4.执行进度:区住建局机关2020年终调整后预算数公用经费29.93万元,6月执行数14.96万元,执行进度49.98%;9月执行数22.45万元,执行进度75%;11月执行数27.44万元,执行进度91.67%;12月执行数29.93万元,执行进度100%。住房公积金18.97万元,6月执行数9.49万元,执行进度50%;9月执行数14.23万元,执行进度75%;11月执行数17.39万元,执行进度91.67%;12月执行数18.97万元,执行进度100%。行政单位医疗5.85万元,6月执行数2.93万元,执行进度50%;9月执行数4.39万元,执行进度75%;11月执行数5.36万元,执行进度91.67%;12月执行数5.85万元,执行进度100%。工资福利134.21万元,6月执行数67.10万元,执行进度50%;9月执行数100.66万元,执行进度75%;11月执行数123.02万元,执行进度91.66%;12月执行数134.21万元,执行进度100%。退休支出32.57万元,6月执行数32.57万元,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25,621.56万元,6月执行数12,810.78万元,执行进度50%;9月执行数21,009.68万元,执行进度82%;11月执行数24,852.91万元,执行进度97%;12月执行数25,621.56万元,执行进度100%。
5.预算完成情况:预算执行管理情况良好,无任何违规记录情况。1-6月多数项目执行进度完成50.00%以上,1-9月完成了76.4%以上,1-11月完成了92.73%以上,1-12月全部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6.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在行政运转保障方面,在职人员12人与编制人数的比例为92.31%,公用经费支出29.93万元,占总支出25,841.74万元的0.12%,工资福利支出159.03万元,占总支出25,841.74万元的0.62%,人均公用经费为2.49万元,在职人员人均工资为12.62万元。
从以上指标看出,人员配备比较合理,经费构成全面、所占比例合理。从人力、物力上保证了机关和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2)机关厉行节约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4.24万元,较2019年下降25.48%,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00万元,实际支出3.94万元,较2019年下降24.95%。接待费预算4.27万元,实际支出0.3万元,较2019年下降31.82%。
(3)机关节能降耗
2020年水费支出1.36万元,电费支出281.85万元(含进港大道路灯电费),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1.54万元,共计支出284.75万元,较2019年下降45.26%。
(4)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依据专项项目性质特征,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为25,621.56万元,实际支出25,621.56万元。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原则:按程序先报计划,由财政审批后拨付款项,同日常开支区别开,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在五通桥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行业管理为抓手,战疫情、抗洪灾、提品质、保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85亿元,城镇化率提高0.4%,建成区面积达18.7平方公里。
一、抓保障惠民生,人居环境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
(一)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76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2020年改造任务36个小区,3112户全面开工。
(二)落实住房补贴。分季度复核发放的原则,强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监督管理,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无违规享受保障情况发生。
(三)落实直管公房管理。落实专人定街定户,采取定期巡查、拉网检查、住户自查等方式,对老旧公房进行观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落实农房改造。积极争取中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2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0户、农村土坯房改造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功能提升改造481户。
二、强基础促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功能更趋完善
(一)有条不紊推进项目建设。投资约580万元,完成岷江大道健康休闲长廊二期工程建设;投资19万元完成顺江路停车场(公安局办公楼旁)新建,新增停车位15个。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新(改)建中心城区公厕13座和乡镇公厕4座,新建行政村公厕51座,改建行政村公厕16座。完成冠英、牛华、金山3座压缩转运站新建。完成西坝、金粟、石麟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营,完成污水一厂、污水二厂提标改造工作,出水水质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冠英镇、牛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的建设工作以及工农街、花盐街、群力街片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工作。
(二)稳妥有序加强设施维护。加强中心城区环卫设施管理,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环卫设施,确保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全年更换垃圾桶593个,更换果屑箱155个,更换果屑箱内胆287个。投资约55万元,实施四望关观礼台栏杆更换工程、进港大道至绕城路风貌整治工程、国家电网旁水毁修复工程;维修中心城区、乐五路、进港大道、绕城路等路灯约3000余盏;修复破损路面600平方米,道路黑化150平方米;更换井盖约150套、水篦子约80套。
三、防风险保稳定,监管行业领域发展协调有序
(一)建筑工地安全监管持续强化。今年受理在建质量监督工程项目35个,建筑面积68.91万平方米。监督组织竣工验收项目6个、建筑面积28.04万平方米,竣工合格率100%;共组织质量监督巡查70次,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2次。出具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同时,成立安全检查组对全区35个在建工程进行了4个季度安全大检查和4次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得到充分保障,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日益规范。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约0.48亿元,同时对东辰国际、米兰•阳光、冠城国际二期、香枫丽城•御园4个开发项目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个,预售面积11.4万平方米,房地产投资完成3亿元,商品房销售61798.85平方米。接受电子档案查询工作11182户、查询档案资料360户,商品房归档信息806户。对全区36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累计清理乱堆乱放、占用公共部位等200余处,施划消防通道标志36处,同时受理各种投诉50余次,回复率达100%。
四、推统筹同发展,乡村振兴势头更加良好
(一)深化“百镇建设”探索特色发展。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推进蔡金镇、牛华镇、西坝镇、金山镇4个试点镇建设,实施道路、绿化、公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各镇既有的自然地理、历史文化及产业发展等特质与未来发展构架相结合,构建各具特色、功能齐备的城镇体系。充分发挥百镇建设试点的示范作用,开展蔡金“特色小城镇”申报工作。
(二)深挖文化遗存激活五通记忆。全面落实《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乐山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加快推进两河口社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兴隆里传统村落保护。
五、筑防线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一)全力以赴防控疫情。一是制发《五通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五通桥区住建系统疫情防控指导手册汇编》,明确建筑工地现场防控措施。二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各种有效形式,配合社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各物管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三是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商场、个别机关事业单位等醒目位置设置专门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228个,引导市民规范投放。
(二)抗洪抢险应对有序。强化垃圾清运,出动挖掘机、铲车、运输车、抓车等机具1485.5台班,用人用工2924.5台班,清理垃圾共0.8万吨;及时修复整治岷江大道休闲长廊(一期)和岷江花苑C区、榕景路等绿地,恢复绿地面积约2600㎡,及时对彩虹桥、四望关桥等5座桥梁开展检测;修复路灯1000柱、控制柜35个、标识标牌约50个、茶花路等道路路面5.3千米。已完成496户城镇房屋、1859户农村房屋灾后安全性评定工作。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1.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规范收入秩序,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全年完成收入3,745.29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964.0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64.24万元,防空地下建设费收入156.07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0.23万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60.71万元。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作为单位实施廉政建设的“防火墙”,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内控制度,有效的防止以及减少了财产物资的毁损和流失。使日常管理有章可循,避免在行使权力时出现暗箱操作或者独断专行,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预防腐败兹生。
3.政策采购实施计划情况
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流程,先填报集中采购预算,经批复同意并录入采购计划后实施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的原则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4.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会计档案按要求归档、保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5.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根据区财政批复我局2020年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等已在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预算决算支出”专栏中作了信息公开,无不及时公开信息的现象发生。
6.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90.04万元,其中车辆资产153.3万元,其他资产307.5万元,无形资产29.24万元,2020年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17.8万元。
7.车辆情况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8.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清理核实并锁定债务,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逐笔清理核实,对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彻底清理并锁定,由举债部门、单位负责说明,彻底弄清举债原因。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控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历史债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好。财政资金收支增长合理,经费构成全面、所占比例合理,控制压缩了“三公经费”的开支,预算执行好。节能降耗效果显著,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实行专项核算,拨付和使用规范,没有挤、挪、占的行为,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达到预期目标绩效。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一方面,资金投入有限,城市基础设施仍然面临落后困境,市容市貌难以达到根本改观,智慧城市打造任重道远。另一方面,融资渠道单一,五通桥区需要融资的城市建设项目都必须经市国资公司审核,并以市国资公司的平台进行融资,这不仅增加了审批流程,减缓项目建设,也错失了很多良机。
2.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堪忧。销售市场持续低迷,地理位置不利、生态环境等因素对房产开发与消化存量商品房带来的直接影响没有得到有效消除,投资者信心不足,一些项目业主考虑到后续楼盘销路困难,加之银行收贷等原因,致使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新天地项目推进迟缓。
3.遗留问题复杂矛盾不断。中心路回迁房反担保情况复杂;二建司、三建司等职工参保、资产纠纷不断,以上历史遗留问题维稳压力较大,处理仍需时日。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2.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除保证刚性支出、突发性支出,其他支出也要有一定的保障。
3.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应共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使住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
垃圾处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五通桥区由于海诺尔垃圾处理场引发群体上访的问题,于2012年12月27日停产关闭后,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再建垃圾处理厂。五通桥区根据市政府2016年10月第132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关于实施市中区及周边相关区县的生活垃圾由环保发电项目集中处理,结合我区城市发展环卫工作的需要,为降低成本、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创卫成果,对我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淤泥、工业固体废物、有害废弃物及不可处理废弃物。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降低了风险,巩固了环卫成果。区住建局是垃圾处理项目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环卫所具体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项目立项是根据我区城市环卫发展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区住建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向区政府申请项目经费,区政府根据城市发展及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经五通桥区人大第九届六次会议批准,下达年初预算安排垃圾处理项目(按实结算)经费384.29万元。
3、资金管理是按照《五通桥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2020年五通桥区的生活垃圾运至乐山垃圾处理厂处理,结合垃圾处理清运工作的需要,以每月处理的垃圾量,按72元/吨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资金计划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月进行划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0年全年垃圾处理量51844吨,划拨垃圾处理项目经费384.2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绩效指标设定:全年完成对五通桥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数量指标:全年完成垃圾处理工作任务;质量指标:项目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99%;时效指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成本指标:既定任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小于或等于100%;预算执行率100%;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对五通桥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区环境卫生意识,达到预期目标;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项目区城市环境卫生;满意度指标: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项目的实施加强了我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做到了日产日清,为五通人民提供了干净、卫生、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方便了市民,提升了城市品位。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3.申报内容真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区住建局对所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所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项目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的申报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2020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报告区财政,财政根据每月垃圾清运的工作进度及时将资金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下达年初预算安排垃圾处理项目(按实结算)经费384.29万元。
2.资金到位。区财政局根据住建局资金的申请及开展工作需要,全年共计划拨垃圾处理项目资金384.29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财政局划拨资金384.29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支出。
3.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局根据每月考核综合情况,按合同核发承包费支付承包方,实行专项核算,拨付和使用规范,没有挤、挪、占的行为,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会计档案按要求归档、保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具体实施由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根据每月垃圾处理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校验审核,结合服务协议要求,按约定处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制定可操作的考核实施方案,协助承包方处理相关问题,提高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质量。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项目的圆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财政局划拨垃圾处理项目资金384.29万
元。对照预定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垃圾处理项目服务工作100%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垃圾处理项目工作的实施,从原来既要组织实施何处处理生活垃圾,又要考虑到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环卫
管理者从繁杂的工作事务中置换出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达到99%以上。项目的实施为区内提供了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卫生、行业技术水平提升达到预期目标,提升了城市品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资金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总体评价好,项目效果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应共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三)相关建议。
受财政资金投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区还存在着有害固体废弃物、餐厨垃圾现象,无固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堆放场。人民群众对垃圾处理分类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政府应加大对垃圾处理分类方面宣传资金的投入力度,对环卫工作的政策倾斜,加大对环卫行业资金的投入。
附件2
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成一座服务五通桥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五通桥区竹根镇,工程总规模为1万吨/日,采用CASS+过滤处理工艺。配套建设城区截污干管16.45公里,管径为DN400-DN1000。服务人口6万人,污水大致收集率:90%。执行的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区住建局是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工作及管理和协调。
2、项目立项是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区住建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向区政府申请项目经费,区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经五通桥区人大第九届六次会议批准,下达年初预算安排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经费417.79万元。
3、资金管理是按照《五通桥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2020年项目支出均为“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试运行期污水处理费”,费用支出均与该项目直接相关。由主管单位申请资金计划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月进行划拨。该项目费用在运营单位提供发票后按月度及时支付,未出现拖延的情况发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区财政全年划拨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经费417.7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按月度及时支付,未出现拖延的情况发生。
2.绩效指标设定: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对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数量指标:每天完成对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工作任务;质量指标:项目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99%;时效指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成本指标:既定任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小于或等于100%;预算执行率100%;经济效益指标:提高我区污水处理厂长效管理,污水处理服务质量达到提升;社会效益指标:城市建设品位监控能力提升,达到预期目标;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项目区流域水体质量;满意度指标: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项目的实施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河道水体水质改善;污水治理后地面水环境将得到改善,沿线整体环境得到改观,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将有所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可以减轻地下水及岷江流域的污染;有利于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对地区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3.申报内容真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区住建局对所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所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项目自评总体得分为98.5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的申报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2020年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情况、报告区财政,财政根据签定经营服务项目协议每月及时将资金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下达年初预算安排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经费417.79万元。
2.资金到位。区财政局根据住建局资金的申请及开展工作需要,全年共计划拨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资金417.79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财政局划拨资金417.79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的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支出。
3.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局根据每月污水处理能力的综合情况,按合同核发费用支付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专项核算,拨付和使用规范,没有挤、挪、占的行为,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会计档案按要求归档、保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具体实施由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并组织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根据每月污水处理综合能力情况,结合服务协议要求,按约定处理的范围,制定可操作的考核实施方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项目的圆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财政局划拨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资金417.79万元。对照预定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工作100%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河道水体水质改善;污水治理后地面水环境将得到改善,沿线整体环境得到改观,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将有所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可以减轻地下水及岷江流域的污染;有利于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对地区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项目的实施为区内提供了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卫生、行业技术水平提升达到预期目标,提升了城市品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资金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总体评价好,项目效果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实际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应共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全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三)相关建议。
受财政资金投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房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为8500吨/日。争取政府加大对环保行业资金的投入。
附件2
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五通桥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精神,结合我区城市环卫发展的工作需要,为降低成本、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创卫成果,对我区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降低了风险,巩固了环卫成果。区住建局是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社会化购买服务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环卫所具体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项目立项是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区住建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向区政府申请项目经费,区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经五通桥区人大第九届六次会议批准,下达年初预算安排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经费483.29万元。
3、资金管理是按照《五通桥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结合2020年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和牛华清扫保洁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的需要,资金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月进行划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0年全年划拨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资金483.29万元
2、项目的实现:主要加强了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力度,城市生活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方便了市民,为五通桥人民提供了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3、申报内容真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区住建局对所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所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项目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的申报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2020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报告区财政,财政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将资金划拨到项目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0年下达年初预算安排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经费483.29万元。
2、资金到位。区财政局根据住建局资金的申请及开展工作需要,全年共计划拨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资金483.29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00%。
财政局划拨资金483.29万元主要用于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支出。
3、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局根据每月考核综合情况,按合同核发承包费支付承包方,实行专项核算,拨付和使用规范,没有挤、挪、占的行为,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具体实施由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专人对承包方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根据路段清扫保洁的规范及标准,结合承包协议要求,制定可操作的考核实施方案;在遇上环境卫生突发问题,协助承包方处理相关问题,提高清扫保洁质量。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项目的圆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财政局划拨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支出资金483.29万元。对照预定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100%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和牛华清扫保洁作业实施社会化购买服务,从原来既要组织实施环卫作业,又要实施监督管理的模式,从繁杂的环卫工作具体事务中置换出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将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推进至95%以上。项目的实施全力推进并实现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市场化、高效化和专业化,提升了城市品位,环卫作业机械化力量明显提升,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也更安全、方便。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资金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总体评价好,项目效果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应共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三)相关建议。
1.政府加大对环卫行业的投入
受财政资金投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区的城区还存在大量采用人工清扫、机械化清扫不足的现象。今后要积极争取政府对环卫工作的政策倾斜,加大对环卫作业资金力度,争取在全区范围内条件成熟的均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2.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招投标制度,让信誉好、业绩优良、资金充足,操作规范、技术先进的正规企业获取投标资格。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核定承包费,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卫作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制度、资本进入的市场准入制度,面向社会招投标组织采购,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市场。
附件2
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五通桥区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工作需要,抓城市建设功能,完善提升建设品质。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改善群众出行方便的条件,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新(改)建中心城区公厕13座和乡镇公厕4座,新建行政村公厕51座,改建行政村公厕16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巩固了环卫成果。区住建局是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按实结算)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环卫所具体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项目立项是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区住建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向区政府申请项目经费,区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经五通桥区人大第九届六次会议批准,下达年初预算安排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经费106.10万元。
3、资金管理是按照《五通桥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结合2020年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工作的需要,资金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进度进行划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0年全年划拨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资金106.10万元
2、项目的实现:主要是新(改)建中心城区公厕13座和乡镇公厕4座,新建行政村公厕51座,改建行政村公厕16座。有效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巩固了环卫成果。
3、申报内容真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区住建局对所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所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项目自评总体得分为98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的申报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2020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报告区财政,财政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将资金划拨到项目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20年下达年初预算安排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经费106.10万元。
2、资金到位。区财政局根据住建局资金的申请及开展工作需要,全年共计划拨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资金106.1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00%。
财政局划拨资金106.1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项目支出。
3、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按合同价及进度支付款项,实行专项核算,拨付和使用规范,没有挤、挪、占的行为,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具体实施由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专人对工程实施方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项目的圆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财政局划拨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支出资金106.10万元。对照预定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部分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作100%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改善群众出行方便的条件,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新(改)建中心城区公厕13座和乡镇公厕4座,新建行政村公厕51座,改建行政村公厕16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群众上厕难的问题,巩固了环卫成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资金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总体评价好,项目效果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应共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三)相关建议。
受财政资金投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区的城区及镇乡厕所还有待进一步升级改造,争取政府加大对“厕所革命”方面的资金投入。
附件2
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是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的问题,丰富群众城市夜间文化内涵的利民之举,不断提升生活质量,改善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效的降低了风险,提升城市品位。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五通桥区城市照明水平,切实改善五通桥区环境面貌,创造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区住建局是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管理所具体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2、项目立项是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区住建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向区政府申请项目经费,区政府根据城市发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经五通桥区人大第九届六次会议批准,下达年初预算安排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经费281.85万元。
3、资金管理是按照《五通桥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2020年项目支出均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城市路灯照明电费”,费用支出均与该项目直接相关。由主管单位申请资金计划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月进行划拨。该项目费用在供电局提供发票交由市政管理所核实路灯电费后报送主管局,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月度及时支付,未出现拖延的情况发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0年全年划拨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经费281.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绩效指标设定:全年完成对五通桥区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数量指标:全年完成对五通桥区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工作任务;质量指标:项目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99%;时效指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成本指标:既定任务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小于或等于100%;预算执行率100%;经济效益指标:全年完成对五通桥区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社会效益指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夜间出行方便,提升城市品位,达到预期目标;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内亮化、美化环境明显改善,行业技术水平提升;满意度指标: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99%。项目的实施,提升五通桥区城市照明水平,切实改善五通桥区环境面貌,创造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3.申报内容真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区住建局对所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所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项目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的申报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2020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报告区财政,财政根据每月用电量情况及时将资金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下达年初预算安排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经费281.85万元。
2.资金到位。区财政局根据住建局资金的申请及开展工作需要,全年共计划拨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资金281.85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财政局划拨资金281.85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支出。
3.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局根据每月用电量的情况,按月拨付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经费,实行专项核算,拨付和使用规范,没有挤、挪、占的行为,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会计档案按要求归档、保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具体实施由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所组织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根据每月用电量结算清单,经甲乙双方校验审核,费用支出均与该项目直接相关。该项目费用在供电局提供发票交由市政管理所核实路灯电费后报送主管局,由主管单位申请资金计划报请区财政审核后按月度支付。
。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项目的圆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财政局划拨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资金281.85万元。对照预定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工作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主要是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的问题,丰富群众城市夜间文化内涵的利民之举,不断提升了生活质量,改善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效的降低了风险,提升城市品位。通过项目的实施,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升我区城市照明水平,切实改善五通桥区环境面貌,创造了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环境卫生、行业技术水平提升达到预期目标,提升了城市品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资金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总体评价好,项目效果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应共同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跟踪问效力度,确保投入资金专款专用,推动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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