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收支总表1)
二、收入预算总表(收入总表2)
三、征收预期表(征收预期3)
四、支出预算总表(支出总表4)
五、财政拨款预算总表(财拨总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预算支出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基本支出7)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三公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基金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国资10)
十一、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支出功能11)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支出经济分类12)
十三、上级资金安排情况表(上级资金安排13)
十四、项目支出表(项目支出14)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购买服务16)
十七、采购需求表(采购需求表17)
十八、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资产18)
十九、项目支出绩效表(项目绩效19)
二十、部门绩效表(部门绩效20)
二十一、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21)
二十二、2025-2027年支出计划总表(三年计划总表22)
二十三、2025-2027年支出计划明细表(三年计划明细表23)
二十四、人员和车辆基本情况表(人员24)
以上所有表格详见部门说明后附件。
第三部分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区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区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税取水量核定工作;按规划执行全区水资源公报。
4.负责全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调解处理重大水事纠纷。
5.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供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自备井管理和指导。
6.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负责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涉水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受委托监督管理区属水务国有资产。
7.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管辖的水库(水电站库区)、河道(湖泊)、堤防、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
8.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绿化工作。
9.做好发电企业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
10.指导全区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方案编制及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区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和交流。
12.指导全区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在建和已建成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13.担区总河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7.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预可研阶段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通过上级部门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分解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验收,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上报和动态管理;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扶规划,负责后扶项目储备和后扶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外迁移民(含瀑布沟电站移民)后续帮扶。
(二)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1.以区域水网建设为核心,谋划对接,抓紧实施重点项目。包括:冠英坝区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乐山市五通桥区省级经开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四川省茫溪河五通桥区段防洪治理工程、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斯江水利工程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乐山市五通桥区岷东五一灌区建设项目、五通桥区先家沟山洪沟防治工程。2.继续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取水户规范取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严格按照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完成年度用水计划审批和用水指标下达管理,对违规取水和弄虚作假等,纳入取用水领域信息评价,规范取用水户用水行为;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税,引导取用水户挖掘节水潜力,优化用水结构。以全省水权水价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改革工作。3.河道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对所有涉河建设项目按程序申报进行审批。强化河道巡查、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等力度,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涉水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全力做好岷江航电老木孔电站工程的砂石监管。4.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抓好汛前全面检查,提前做好隐患治理;加强水利安全设施建设和水毁项目修复,不断巩固全区水利工程防洪标准和防洪能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主动防灾避险意识;汛前清点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开展抢险队伍演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开展全区各类水利工程汛后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了解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确保工程安全;提前检修应急供水设施设备,做好应急送水准备。5.从“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基础工作和公众满意度”七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夯实河湖管护基础,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6.谋划2025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围绕航电工程建设开展,积极争取支持,做好移民相关工作。继续亲情关怀,推进民生保障,依法管理,并持续做好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移民后扶直发直补和移民稳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下属预算单位4个(含局机关),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序号预算单位名称
1水务局机关
2乐山市涌斯江水利工程保护服务中心
3反修水库管理所
4移民中心
第二部分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收支总表1)
二、收入预算总表(收入总表2)
三、征收预期表(征收预期3)
四、支出预算总表(支出总表4)
五、财政拨款预算总表(财拨总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预算支出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基本支出7)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三公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基金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国资10)
十一、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支出功能11)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支出经济分类12)
十三、上级资金安排情况表(上级资金安排13)
十四、项目支出表(项目支出14)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购买服务16)
十七、采购需求表(采购需求表17)
十八、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资产18)
十九、项目支出绩效表(项目绩效19)
二十、部门绩效表(部门绩效20)
二十一、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21)
二十二、2025-2027年支出计划总表(三年计划总表22)
二十三、2025-2027年支出计划明细表(三年计划明细表23)
二十四、人员和车辆基本情况表(人员24)
以上所有表格详见部门说明后附件。
第三部分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务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3.9585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7.074687万元。水务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101.1675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625.592539万元减少6524.4249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础建设项目投入减少;二是债券基金投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5101.1675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63.609万元,占20.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3.958587万元,占39.87%;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3.6万元,占39.28%;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5101.1675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6.8734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3.293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031996万元,专项支出4316.9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101.16758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625.592539万元减少6524.4249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础建设项目投入减少;二是债券基金投入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784.198587万元,占15.37%;项目支出4316.969万元,占84.63%。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3.95858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580.843685万元减少4546.885098万元。主要原因:岷江航电区级配套资金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7.07468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46412万元,占8.25%;卫生健康支出31.550452万元,占1.1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2429.133288万元,占88.75%;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0.644535万元,占1.8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929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4838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615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307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2476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028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1643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4.4802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7.074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0.905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29318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来桥调研、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及其他按规定应进行公务接待的事项等。
(一)公务接待费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4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规模和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化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预算2万元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开展局机关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03.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水务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五通桥区水务部门下属水务局(局机关)以及乐山市涌斯江水利工程保护服务中心、反修水库管理所、移民中心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万元,减少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五通桥区水务部门政府采购项目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五通桥区水务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五通桥区水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3336.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21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72.0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3253.3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5年水务部门预算公开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