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1-2025)(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以符合区域实际和适应市场发展为根本要求,通过法定、计划、科学的前置统筹,打造竞争适度、经营有序、管理规范、理性发展的卷烟零售市场。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制定必要性
现有合理化布局规定已经不适宜五通桥区卷烟市场的发展变化,为进一步满足社会需求,积极响应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回应群众呼声和期待,有效配置卷烟零售市场资源,制定本规定。
四、起草过程
(一)制定过程:按照乐山市局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充分调研,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形成《乐山市五通桥区卷烟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1-2025》(征求意见稿)。
(二)论证情况:从2019年11月起,五通桥区局针对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情况,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手段,对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水平、发展趋势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统计、综合分析。于2021年10月初制定出《乐山市五通桥区卷烟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1-2025)(征求意见稿)。
五、规定内容解读
本规定共分十七条,第一、二条,《规定》的背景和目的以及法律依据;第三、四条,《规定》采取的模式及遵循的原则;第五、六条,对五通桥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区域划分及数量、距离等相关规定;第七、八、九条,就放宽申办标准的相关条件予以明确;第十条,就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第十一条,就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第十二条,就不予以设置卷烟制品零售点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第十三条,就现在有效持证零售户的补充规定;第十四、十五条,就间距测量标准、行政区划调整予以明确;第十六、十七条,就《规定》制定单位、实施时间予以明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