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区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0个,纳入省监管清单1个,截至2024年9月,我区组织对本行政区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累计完成省监管清单水体1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0833-3301264
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公示表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