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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重拳整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6-07-09 15:27 来源:五通桥区应急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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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乐山市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响应,立即启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雷霆出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排查整治】隐患清零,不留死角

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开展全覆盖、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在一家零售店内,执法人员仔细查看货架间距、通风条件等安全状况,逐项排查隐患。“警示标识要贴在进门一眼就能看到的位置,灭火器要放在随手可取的地方。”执法人员一边检查,一边向店主叮嘱,“这些细节关乎生命安全,一点都不能马虎。”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未将“五严禁、三务必”警示语张贴至显著位置、未按规定配备2具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问题隐患。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隐患闭环销号。

【突击执法】直奔现场,捣毁窝点

在常态化排查基础上,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在牛华镇三塔村成功捣毁一处利用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6箱。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违规将购进的各类烟花爆竹堆放在卧室内。室内无任何防火、防爆设施,未配备消防器材,烟花爆竹与家具、衣物等可燃物混放,烟灰缸内还塞满烟头,一旦遭遇明火引发爆燃,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全部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安全转移至专用仓库存放。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储存场所必须符合专业安全条件,并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利用普通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不仅严重违法,更是将周边居民置于极度危险之中。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储存、销售。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持有合法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门店,切勿在民房、车库、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是关键。请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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