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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通桥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17:15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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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五经信〔2021〕55号   签发人:邓必强

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五通桥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96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8日

五通桥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杆管线新建及迁改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杆管线,是指公用企事业单位建设于地上或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公共照明、公共安全监控、交通信号、通信、有线电视、铁塔等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国防光缆和长途通讯的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杆管线新建工程

第三条杆管线新建工程定义

杆管线新建工程是指政府或杆管线产权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出资的杆管线建设工程。

第四条新建工程管理

新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须将建设项目报经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水务等项目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违规处理

未按规定报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或不按审核方案施工的项目工程,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章政府出资杆管线迁改工程

第六条政府出资杆管线迁改工程定义

政府出资杆管线迁改工程是指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需要对既有的杆管线实施迁改的工程。

第七条迁改原则

政府出资杆管线迁改工程由迁改业主单位按货币补偿方式实施。迁改工程原则上应按原功能、原规模进行建设,因产权单位新建、扩容、提高标准等原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超出部分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

本办法生效后未经依法审核建设的杆管线设施,发生迁改时政府一律不予补偿,迁改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

第八条迁改业主单位确定方式

政府投资工程涉及的杆管线迁改工程,位于工业基地内的项目由基地管委会、位于冠英新区内的项目由冠英新区管委会作为杆管线迁改业主单位,其他区域内由交通、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杆管线迁改业主单位。

第九条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杆管线迁改费用,以及其他确定由政府负责出资的杆管线迁改项目费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国有土地出让涉及的杆管线迁改费用,纳入土地收储成本;涉及征地拆迁的建设项目,其杆管线迁改费用纳入征拆成本。

第十条补偿程序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迁改工程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书面告知。项目启动前,迁改业主单位应书面告知项目涉及的杆管线产权单位,明确项目规划红线范围、迁改时限及迁改要求。

(二)现场踏勘。产权单位接到通知后,应配合迁改业主单位和属地镇政府一同完成相关杆管线的现场登记确认和影像留存,明确需要迁改的杆管线现状分布位置、型号、数量等,确认情况由相关人员签字。

(三)编制方案。迁改业主单位负责召集产权单位以及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确定杆管线迁改路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产权单位负责进行勘查设计,并按照确定的迁改路径编制迁改方案和预算。

(四)方案评审。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杆管线迁改费用按“一编一审”方式确定。由产权单位根据经确定的迁改路径,提出设计方案和预算,经迁改业主单位组织核查后,由迁改业主单位送区财政评审中心预算评审,评审费达到省政府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政府采购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评审结果报经区政府审定后作为实施项目、签订合同、申报资金及编制决算文件的依据。

(五)签订协议。迁改预算通过财政评审,并报经区政府审定后,迁改业主单位与产权单位就相关事项协商签订迁改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依法确定迁改实施单位。

(六)竣工移交。迁改完成后,由迁改业主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迁改业主单位按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审计(评审)等手续。

经批准的杆管线迁改方案需要变更的,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变更。

第十一条杆管线迁改涉及的征占地、青苗补偿

杆管线迁改相关的征占地补偿、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工作由迁改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属地镇政府实施,补偿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

涉及征地拆迁的建设项目,其杆管线迁改相关的征占地补偿、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工作由属地镇政府负责实施,补偿费用在征拆补偿费用中列支。

第十二条原有杆管线的回收、处置

原有杆管线的回收、处置,原则上由原产权单位负责;原有杆管线残值金额较大的,通过财政评审评估其价值,抵扣迁改补偿费用,其回收物资由原产权单位自行处置。原有杆管线的拆除费用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计取,通过财政评审列入迁改费用。

第四章相关规范

第十三条迁改工程审核

项目业主单位须将杆管线迁改施工方案报经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水务等项目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未按规定报相应部门审核或不按审核方案施工的项目工程,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四条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1年8月28日起施行。


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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