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各地现行有效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区对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和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梳理出我区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1份,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9份、废止的文件24份、失效的文件23份、拟修改的文件5份。
清理结果经第十届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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