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4年5月14日五通桥区第十届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薛娇同志任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苗同志任五通桥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源莉同志任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正科级);
田阗同志任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勇同志任五通桥区港航中心(地方海事中心、区船舶检验中心)副主任;
吕艳荣同志任五通桥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飞同志任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晓乔同志任五通桥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穆雁虹同志任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燊同志任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达同志任四川五通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汪宜宾同志五通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芬同志五通桥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谭显彬同志五通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陈新同志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飞同志五通桥区港航中心(地方海事中心、区船舶检验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杰瑜同志五通桥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肖华松同志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田阗同志五通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总规划师职务;
韩飞飞同志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钟志山同志四川五通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燊同志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邹鹏同志五通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黄晓乔同志五通桥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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