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聚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推进机制,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乐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常态化学习机制,积极开展学法活动,确保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区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教育培训读本》等权威辅导读物,同时深化岗位学法用法,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迎接终期评估。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终期评估要求,配合完成实地验收评估工作,调研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规划,形成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决策评估,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三)严格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内容。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强化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决策全程留痕、可追溯。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两审”衔接联动通知要求,健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满意度、支持度评价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合法性审查规范应用。做好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其他法定程序的有效衔接,加强部门间协作,对重大复杂事项开展联合审查,确保审查质量和效率。〔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按照省上部署做好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发布调整,编制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严格落实省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建立审批转外行为台账,加强监督管理。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重要阶段,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个“一件事”落地可办,通过优化流程、整合材料、共享数据,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营商环境评价与政策优化。贯彻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更新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交办问题“三张清单”,动态调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全省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监管体系运用等。〔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广运用“天府入企码”,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商(协)会联系点作用,严格落实《五通桥区推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减少重复检查。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检查频次。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协会联系点,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体育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监管执法数字化与复议服务优化。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等信息,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实现执法信息可查询、执法过程可追溯。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持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对涉企复议案件快办快结。〔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争议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健全争议衔接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推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落实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完善我区行政复议案例数据库,探索建立同类案件解析机制,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和趋势。〔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乐山市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行为自纠工作办法》,严格执行《乐山市行政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指引(试行》《乐山市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办法(试行)》,坚决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社会治理,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十一)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进调解进园区、进企业等。健全“调解+”和“+调解”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制胜”行动,大力加强警务云、视觉计算等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迎接“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配合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普法成果展等形式,展示普法工作成效。启动“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启动“十五五”规划谋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素能提升。(区司法局负责)
六、强化权力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十三)完善监督协同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发挥“府院”“府检”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加强联系沟通与联合会商,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协作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强化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的贯通协同,提升统计监督质效,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审计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规范政务公开。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解读形式,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用好心连心服务热线、海棠社区等网上群众路线渠道,探索建立新兴行业领域热线投诉首问负责制等工作机制,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做到“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工作保障,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十五)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坚持科技赋能,推动全区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和治理应用。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水平能力,建立数据访问控制、隐私策略制定与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等防护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推动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运用,用数据赋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常态化开展案卷交叉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区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