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发〔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岷江流域(五通桥段)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发规划(2024—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附件:岷江流域(五通桥段)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发规划(2024—203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