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五通桥区召开电动车安全监管暨电动车销售单位落实“两个规定”推进工作会。区市场监管局、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全区电动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区关于电动车安全相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电动车安全事故。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销售单位代表宣读《电动车销售者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26家销售单位签订承诺书。
会议对《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宣贯,要求各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做到明码标价,守法文明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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