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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区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1、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tq.gov.cn)开设五通桥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五通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区政府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目录编排体系
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按主题分类和服务对象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t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目前,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向提交申请的部门联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注: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受理点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邮编 | 电子邮箱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 9:00-12:00 | 0833-3350520 | 614800 | wt_zfb@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发展改革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 9:00-12:00 | 0833-3308789 | 614800 | Wqj55555@126.com |
14:00-18:00 | |||||
区教育局 | 五通桥区茶花路210号 | 9:00-12:00 | 0833-3301551 | 614800 | wtjyj@126.com |
14:00-18:00 | |||||
区经济信息化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 9:00-12:00 | 0833-3301132 | 614800 | wt_jx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公安分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五通大道北段456号 | 9:00-12:00 | 0833-3301029 | 614800 | wt_gaf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民政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415号 | 9:00-12:00 | 0833-3301423 | 614800 | wtqmzj@163.com |
14:00-18:00 | |||||
区民宗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796号 | 9:00-12:00 | 0833-3351495 | 614800 | 2020416675.qq.com |
14:00-18:00 | |||||
区司法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03号 | 9:00-12:00 | 0833-3301426 | 614800 | wt_sf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财政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五洲大厦 | 9:00-12:00 | 0833-3301025 | 614800 | wt_cz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五洲大厦 | 9:00-12:00 | 0833-3301440 | 614800 | wt_rs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街526号 | 9:00-12:00 | 0833-3301264 | 614800 | wt_hb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自然资源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五洲大厦 | 9:00-12:00 | 0833-3302570 | 614800 | 2621276342@qq.com |
14:00-18:00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五通桥区茶花路146号 | 9:00-12:00 | 0833-3301561 | 614800 | 954446806@qq.com |
14:00-18:00 | |||||
区交通运输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451号 | 9:00-12:00 | 0833-3301941 | 614800 | 1610047524@qq.com |
14:00-18:00 | |||||
区水务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五洲大厦 | 9:00-12:00 | 0833-3301751 | 614800 | wt_swhly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农业农村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317号 | 9:00-12:00 | 0833-3301740 | 614800 | wt_ny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文广体育旅游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1006号 | 9:00-12:00 | 0833-3301033 | 614800 | wt_wtgd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卫生健康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双江路83号 | 9:00-12:00 | 0833-3308890 | 614800 | 1053920506@qq.com |
14:00-18:00 | |||||
区退役军人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522号 | 9:00-12:00 | 0833-3357348 | 614800 | 573656697@qq.com |
14:00-18:00 | |||||
区应急管理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183号 | 9:00-12:00 | 0833-3306080 | 614800 | 1411437606@qq.com |
14:00-18:00 | |||||
区审计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 9:00-12:00 | 0833-3301216 | 614800 | wt_sj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统计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 9:00-12:00 | 0833-3302387 | 614800 | 2734815967@qq.com |
14:00-18:00 | |||||
区市场监管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323号 | 9:00-12:00 | 0833-3321883 | 614800 | 2258753881@qq.com |
14:00-18:00 | |||||
区信访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双江路1-1号 | 9:00-12:00 | 0833-3304222 | 614800 | wt_xfj@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医保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415号 | 9:00-12:00 | 0833-3304156 | 614800 | wt_ybzx@leshan.gov.cn |
14:00-18:00 | |||||
区行政审批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76号 | 9:00-12:00 | 0833-3307536 | 614800 | 463854750@qq.com |
14:00-18:00 |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03号 | 9:00-12:00 | 0833-3300661 | 614800 | wtqcg@163.com |
14:00-18:00 | |||||
冠英新区管委会 | 五通桥区冠英镇新居路街189号 | 9:00-12:00 | 0833-3305486 | 614800 | 2560289076@qq.com |
14:00-18:00 | |||||
五通桥经开区管委会 | 五通桥区金粟镇十字街8号 | 9:00-12:00 | 0833-3308061 | 614800 | 1695931824@qq.com |
14:00-18:00 | |||||
竹根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大道128号 | 9:00-12:00 | 0833-3322881 | 614800 | 2658406943@qq.com |
14:00-18:00 | |||||
牛华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牛华镇南华宫商业街623号 | 9:00-12:00 | 0833-3200984 | 614800 | wt_niuhua@leshan.gov.cn |
14:00-18:00 | |||||
金山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金山镇生产街689号 | 9:00-12:00 | 0833-3100042 | 614800 | 2112585791@qq.com |
14:00-18:00 | |||||
金粟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金粟镇姜市街86号 | 9:00-12:00 | 0833-3280015 | 614800 | wt_jinsu@leshan.gov.cn |
14:00-18:00 | |||||
蔡金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蔡金镇顺熙路27号 | 9:00-12:00 | 0833-3150196 | 614800 | wtqcjz@126.com |
14:00-18:00 | |||||
石麟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石麟镇麒麟街758号 | 9:00-12:00 | 0833-3140054 | 614800 | 1632296283@qq.com |
14:00-18:00 | |||||
冠英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冠英镇老石人街118号 | 9:00-12:00 | 0833-3160050 | 614800 | 2816980517@qq.com |
14:00-18:00 | |||||
西坝镇人民政府 | 五通桥区西坝镇正觉寺街45号 | 9:00-12:00 | 0833-3120070 | 614800 | wt_xiba@leshan.gov.cn |
14:00-18:00 |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如电子邮箱不能正常接收,请按其他所列受理方式办理。如有公开申请,请下载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按指南办理。
(五)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行政机关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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