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基本职能: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3、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8、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东西扶贫、定点扶贫等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等。17、负责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改革。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依托农业产业大力推动农民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持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动农业产业同和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建成高标准农田1.9万亩,生猪产能完全恢复,农业基本盘保持稳定,农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以上。2、脱贫攻坚有序衔接乡村振兴。保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政策,稳定贫困生产生活,探索脱贫攻坚政策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3、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着力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优势资源、优势资金等要素向农村地区聚集,助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4、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党建、党风廉政、机关作风等建设,落实好党委和纪委“两个责任”,深入开展“护根培土”行动,加快机关服务效能提速,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着力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区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扶贫移民服务中心、竹根镇畜牧兽医站、牛华镇畜牧兽医站、金粟镇畜牧兽医站、西坝镇畜牧兽医站、冠英镇畜牧兽医站、金山镇畜牧兽医站、蔡金镇畜牧兽医站、石麟镇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14.66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3.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14.669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14.66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05.54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2.1039万元,专项支出2227.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14.66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65.66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85.84万元。主要是因为乡村振兴项目1200万元和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农作物秸集中处理经费149万元,合计1349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8675万元,占18.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795万元,占2.2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2183.7679万元,占73.6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59.2393万元,占5.3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265.23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2.82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54.05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5.81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等。
5.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8.16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6.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会议支出。
7.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运转需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8.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用车维修保养、保险费和燃油费支出。
9.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维修支出。
10.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255.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保险等农业项目支出250.29万元及日常运转支出5.5万元。
11.机关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公共卫生厕所等建设。
1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类)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258.2274万元,主要用于12个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励性绩效、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10.93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燃油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对企业补助(类)其他对企业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农作物秸秆集中处理费用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社会福利和救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0.43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会和福利费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助学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困难补助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28.96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392.73万元,主要用于瀑电移民生活困难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提升补贴及入户路等农业惠农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7.6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5.5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2.1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349万元,交上年预算数增加1349万元,主要因为基金预算调增乡村振兴项目和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农作物秸秆集中处理支出。
主要项目主要有乡村振兴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4万元、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96万元及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农作物秸秆集中处理支出149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5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农业事业和脱贫项目增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上浮。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业和脱贫事业项目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农业事业和脱贫项目增加,公车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机关及下属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3辆,特种汽车5辆。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农业农村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2.1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41万元,增长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314.6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227.02万元,主要为无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农作物秸秆集中处理、瀑电移民生活困难补助、扶贫项目区级配套支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农业政策性保险区级配套资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附表.rar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补充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