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行业管理,以及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车站、港口和航运安全;负责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县乡道公路建设和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加快青五路工程、五犍沐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大对非法营运和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将继续抓好安全教育,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管理促安全,做到安全管理两不误,两提高,确保我区道路运输市场平稳安全发展,抓好“双超”治理工作,形成部门联动常态化执法,有效遏制超载超限和路面管控工作,有效巩固“双超”治理成果,治理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公路整洁、畅通,提升区境内环境绿、美、畅、通。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系政府序列的行政单位,有下属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五通桥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港航中心(区地方海事中心、区船舶检验中心)、五通桥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212.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3.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6.96万元,事业收入零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零万元,其他收入零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6.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零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12.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9.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62万元,专项支出446.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2.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2.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3.53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零万元,占0%;外交支出零万元,占0%;国防支出零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零万元,占0%;教育支出零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零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零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1万元,占14.39%;卫生健康支出支出43.05万元,占1.95%;节能环保支出零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零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零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1743.37万元,占78.7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零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零万元,占0%;金融支出零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零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零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08.03万元,占4.8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零万元,占0%;预备费零万元,占0%;其他支出零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零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零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零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零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8.27万元,主要用于:为公路畅通提供管理保障。依法具体实施全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监督、指导通村、组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公路灾害的抢修与保畅。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31.8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检查,车场站超载超限检查及设施设备建设,人员工资等费用。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45万元,主要用于:海事工作任务,内河航道检查,人员工资等费用。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车刷卡及制卡补贴。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8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零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60万元,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上级安全检查及公路建设相关检查项目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0.9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车管理加强,强化使用效率。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零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用于执法检查、公务出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计算机、打印传真设备,空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交通运输部门(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零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部门(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212.9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6.48万元,主要为公路养护项目、船舶港务安全项目、公路运输管理项目。(如:公路养护安排237.48万元,用于为公路畅通提供管理保障。依法具体实施全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监督、指导通村、组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公路灾害的抢修与保畅。完成国道29.6K,省道10.6K,县道67.2K的养护任务。确保国、省干县公路养护到位,路况水平稳定改善,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预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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