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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9 12:37    来源:五通桥区住建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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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五委办发〔2019〕27号)的精神,区住建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贯彻房地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建设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防控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负责编制城镇建设抗震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我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并上报审批;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贯彻执行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有关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化作风建设,主动作为,争先进位,抓住重点项目建设这一关键,精心组织,精细管理,精益求精,全面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战略,立足网格化监管模式,开展不间断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工程安全生产、质量达标。二是着力化房地产领域解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化解新天地、龙濯大酒店等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坚持问题导向,逐一解剖,找准问题症结,归纳分类。逐一明确化解路径,分情形推进化解。三是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重点改造完善老旧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全面完成36个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四是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岷江休闲长廊(南段)恢复、中心城区雨污管道清淤疏通工程。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停车场项目、岷江大道北延工程、中心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等项目建设。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住建局机关:实有在职人员13人、遗属1人、共计:14人。局属事业单位5个,即:1.环境卫生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32人、遗属2人、临时工334人、共计:368人。2.市政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20人、临时工11人、共计:31人。3.风景园林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28人、遗属2人、临时工2人、共计:32人。4.房地产管理所:实有在职人员11人、临时工14人、遗属1人、共计:26人。5.质量监督安全站:实有在职人员6人、共计:6人。区住建系统现有在职人员110人、遗属6人、临时工361人,共计:477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住建局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区住建局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7259.74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336.2683万元减少4076.5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59.746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59.74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02.69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4926万元,专项支出4821.46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59.74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管理、民生工程建设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住建局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03.38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6310.2683万元减少1606.887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行政支出规模,压缩不必要的经费开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故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0652万元,占6.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798万元,占0.9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4257.4707万元,占90.5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98.3656万元,占2.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33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3.03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8.86万元,主要用于:房开司人员经费,公房管理维修经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费,交易与产权管理,廉租房维护费,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29.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业务经费,质检监察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区路灯日常检修维修,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市政设施维修零星工程支出,污水管网维护维修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3.73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费,垃圾处理费(按实结算),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费,垃圾处理费征收经费,城区绿化管理,春节、环卫节慰问费,公厕“三防”设施及维护,古树名木等保护管理,环卫车辆日常管理,环卫车辆油费,环卫工具及设施购置,环卫津贴,节假日鲜花摆放,垃圾车冲洗及洒水车用水水费,临工加班等管理费用,桥滩公共设施管理,社区补助,转运站(压缩式转运站)维修费,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6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27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63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9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9.50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8.36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系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8.2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7.1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系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56.3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5026.00万元减少2469.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行政支出规模,压缩不必要的项目经费开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故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支出项目主要有城市路灯照明费(包含牛华镇)、进港大道等路灯照明费项目支出516.00万元,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417.792万元,污水处理费征收经费(根据收入定支出)50.00万元,冠英镇、牛华镇、桥沟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302.00万元,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项目40.208万元,城乡公共厕所改建经费(按实结算)300.00万元,冠英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购买服务经费支出930.365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系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23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27万元减少2.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3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区住建局系统无出国(境)人员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8.27万元(其中:局机关3.734万元、环卫所0.50万元、园林所1.00万元、房管所0.20万元、质安站1.00万元)减少1.836万元,下降22.20%。主要是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杜绝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领导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检查、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项目、交流和学习、业务工作用餐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14.00万元减少0.2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辆,其他车辆2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用于保障出差、各镇乡建设业务工作指导、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全区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培训指导和应急工作、人防基地建设培训、公房管理和维修,开展双创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开支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住建局系统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122.5697万元减少11.4697万元,下降9.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住建局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60.9375万元,较上年预算2769.76万元减少1708.82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城乡公共厕所改建工程(按实结算),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垃圾处理项目、节假日鲜花摆放,工具、劳保、防温降暑费、标志服,多功能一体机、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照相机及器材、计算机、空调机、复印机、碎纸机、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住建局系统共有车辆58辆(其中:公务用车6辆,其余52辆系业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住建系统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259.746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821.4610万元,主要为冠英镇、牛华镇、桥沟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及污水处理二厂经营服务费,进港大道、天杨路、新港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服务费,2021年污水处理费征收经费,垃圾处理费(按实结算),牛华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费,城乡公共厕所改建经费,2021年垃圾处理费征收经费,城区路灯日常检修维修费,节日亮化及美化工程,市政设施维修零星工程支出,污水管网维护维修费,城区绿化管理,公厕“三防”设施及维护,古树名木等保护管理,公房管理维修经费,房开司人员工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费用,交易与产权管理,廉租房维修经费,环卫车辆日常管理,环卫车辆油款,环卫工具及设施购置,环卫节、春节慰问,环卫津贴,节假日鲜花摆放,垃圾车冲洗及洒水车用水水费,临工加班等管理费用,综合业务工作经费,桥滩公共设施管理,社区补助,转运站(压缩式转运站)维修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及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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